借款合同-含担保人担保条款
文章来源:未知;时间:2019-01-11 23:04
甲方(出借人):
身份证号码: 住所: 联系电话:
乙方(借款人):
(法定代表人): 住所: 联系电话:
担保方:
身份证号码: 住所: 联系电话:
本合同系甲方、乙方在平等、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,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。乙方因经营需要,向甲方申请借款,双方根据《合同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经协商一致,特订立本合同。
第一条 借款金额、期限、借款用途
1、借款金额:人民币(大写) 元整(¥: .00元)。
2、借款期限:借款期限为 个月,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如借款实际发放日期与上述起始日不一致,则借款起止日期以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款项的日期为准。
3、本次借款的用途为: ; 借款人保证按约定使用上述借款,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借款,即构成违约,贷款人有权行使相关权利,并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
第二条 借款利率及甲方相关账户信息
1、借款利率为 %/月,利息共计人民币(大写) 元整(¥: .00元)。
2、甲方从以下账户将资金转入乙方账户,账户信息如下:
账户名: 账 号: 开户行:
第三条 支付方式
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下列账户支付借款款项:
账户名: 账 号: 开户行:
第四条 担保条款
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、违约金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、律师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),由以下方式进行担保: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。
第五条 违约条款
乙方应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,逾期还款,违反本合同约定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1、甲方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%计收罚息。
2、 乙方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、诉讼费、仲裁费、律师费、过户费、差旅费)。
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
1、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,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2、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七条 其他约定
1、在借款期限内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。
2、 如甲方需提前收回借款,甲方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或担保方,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保证人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。
3、如甲方要求提前偿还借款,则乙方无需支付借款未到期部分的利息。
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生效。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叁份,甲方、乙方、担保方各执壹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签字盖章): 身份证号码为:
乙方(签字盖章):
担保方(签字盖章): 身份证号码为:
签约时间: 年 月 日
签约地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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